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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2日0-24时,我县新增感染者1例
大邑县新冠肺炎疫情日常通报
11月22日0-24时,我县新增感染者1例,系隔离管控中发现。
感染者1:居住于大邑县沙渠街道阳光路,系隔离管控密接筛查发现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。
为方便群众排查风险轨迹,现将我县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整理更新如下,请群众对照自查。如与以下活动轨迹有重叠,请立即向社区报备,并做好个人防护,立即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。三天内接受三次核酸检测(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),核酸阴性结果未出前不外出,不聚会、不聚餐。
如您接到疾控中心电话被判定为密接,请积极按照要求配合管控。感谢您的配合。
特别提醒
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,坚持勤洗手、多通风、常消毒、戴口罩、不聚集、不扎堆等良好习惯,主动接种新冠疫苗。配合扫码、亮码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。如果隐瞒行程不及时报备,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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